【衛福部公告】公告「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定量檢驗項目認證得免附量測不確定度評估報告之檢驗項目一覽表」
一、依據「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三款,對於檢驗機構申請定量檢驗項目時,屬檢驗資源缺乏之檢驗項目者,得免附量測不確定度之評估報告。
二、申請旨揭一覽表內定量檢驗項目認證得免附量測不確定度評估報告者,限由本署認證實驗室以增項方式申請,且增項項目與原認證項目須為相同類別(重金屬、食品用洗潔劑、食品攙偽、食品微生物、食品添加物、食品天然毒素、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及相同主要檢測儀器或檢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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