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九條。
三、「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1587syj@fda.gov.tw
五、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