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0784號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業者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其單、複方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食品添加物業者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其單、複方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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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fpfu66989 in 食品安全法規更新公告 on 2014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