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告修正「輸入食品及相關食品查驗規費收費標準」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2001247號

附件:「輸入食品及相關食品查驗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輸入食品及相關食品查驗規費收費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三、「輸入食品及相關食品查驗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811
(四)傳真:(02)2787-7808
(五)電子信箱:yytnag@fda.gov.tw

五、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