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草脫淨之檢驗」等十八篇檢驗方法
主旨:預告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草脫淨之檢驗」等十八篇檢驗方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廢止公告檢驗方法清單及廢止理由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71
(四)傳真:(02)26531256
(五)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檔案下載:
- 部授食字第1031902034號
- 部授食字第1031902034號附件(廢止清單)
- 部授食字第1031902034號附件(1-9 原公告檢驗方法)
- 部授食字第1031902034號附件(10-18 原公告檢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