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告訂定「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2120號

附件:「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八條。

三、「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37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liyu@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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