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告訂定「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102114號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六項。

三、「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151
(四) 傳真:02-2787-7178
(五) 電子郵件:ccyang@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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