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授食1111300162號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相關連結)
- 衛授食1111300365號廢止104年4月15日FDA食字第1041300613號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105年5月10日FDA食字第1051301384號公告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相關連結)
- FDA食1111300360號訂定「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相關連結)
- 衛授食1111300300號111年度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審查 (相關連結)(公文)
- FDA食1111300380號有關輸銷須官方推薦註冊之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至中國事(公文)
- 衛授食1111300029號預告訂定「食品中檢出三聚氰胺之管理指引」草案(相關連結)(公文)
- 衛授食1111300079號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相關連結)(公文)
- FDA食字1111300114號加強推動食品查驗登記之線上申請作業(相關連結)(公文)
- 衛授食1101302757號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相關連結)(公文)
- FDA食1111300275號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案件委託「社團法人台灣食品安全促進協會」辦理(相關連結)(公文)
Tags: 食品法規
By tafpfu66989 in 最新消息 News, 未分類, 熱門話題, 食品安全法規更新公告 on 2022 年 0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