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679號

附件:貨品分類號列表1份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附件)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輸入規定「F01」辦理。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