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517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說明:「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中,刪除貨品分類號列1501.20.00.00-8及其輸入規定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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