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0643號

主旨: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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