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告修正「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封緘及對照標準品供應收費標準」第一條及第二條附表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900830號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封緘及對照標準品供應收費標準」第一條及第二條附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
三、「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封緘及對照標準品供應收費標準」第一條及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http://www.mohw.gov.tw)之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逾期視同無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32
(四)傳真:(02)26531764
(五)電子郵件:mika@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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