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告訂定「日本輸入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製品、糖果、餅乾、穀類調製品等食品(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報驗時,需檢附日本官方出具之輻射檢測報告,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136號
附件:貨品分類號列表1份
主旨:預告訂定「日本輸入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製品、糖果、餅乾、穀類調製品等食品(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報驗時,需檢附日本官方出具之輻射檢測報告,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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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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