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有關歐盟第1169/2011號食品標示新法規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藥物管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28901271號、歐衛字第1020206號
主  旨:有關歐盟第1169/2011號食品標示新法規
說  明:

一、旨揭法規將於2014年12月13日開始實施;

  強制標示營養成分資料的部分將於2016年12月13日開始實施。

二、旨揭法規包含了兩個歐盟指令:第2000/13/EC號有關食品標籤、

  描述及廣告內容的指令及90/496/EEC號有關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指標之指令。

三、檢附相關網站連結,請卓參:

 1. 第1169/2011號法規

 2. 旨揭法規執行之Q&A

  3. 歐盟有關食品標示新法之網頁 

  4. 第2000/13/EC號指令

  5. 第90/496/EEC號指令
聯絡方式:
 (一) 機關地址: 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二) 傳真:02-26531062
 (三) 聯絡人及電話:林宛禛 
 (四) 電子郵件信箱:xenia26@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