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有關歐盟第1169/2011號食品標示新法規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藥物管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28901271號、歐衛字第1020206號
主 旨:有關歐盟第1169/2011號食品標示新法規
說 明:
一、旨揭法規將於2014年12月13日開始實施;
強制標示營養成分資料的部分將於2016年12月13日開始實施。
二、旨揭法規包含了兩個歐盟指令:第2000/13/EC號有關食品標籤、
描述及廣告內容的指令及90/496/EEC號有關食品營養成分標示指標之指令。
三、檢附相關網站連結,請卓參:
2. 旨揭法規執行之Q&A
5. 第90/496/EEC號指令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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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傳真:02-26531062
(三) 聯絡人及電話:林宛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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