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三條附表二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21300676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之附表一、第三條之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法令規章-衛生法令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82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hylin@fda.gov.tw

詳情請參閱衛生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9667&chk=e30d4a07-a034-4bf8-b005-eaaccc1b0b24&param=pn%3d1%26cid%3d3%26cchk%3d46552e96-810a-42c3-83e1-bd5e4234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