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 第二軌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流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21300515B號
主 旨:檢送修正之「第二軌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流程」如附件
說 明:
一、行政院衛生署業已分別以96年11月14日署授字第0961800377號公告「魚油中二十碳五烯酸及二十
二碳六烯酸之檢驗方法」及101年3月9日署授食字第1011900494號公告「食品中Monacolin K
之檢驗方法」,對於申請第二軌查驗登記之魚油、紅麴保健功效成分分析,應採用行政院衛生署公
告檢驗方法。倘申請案未採用公告方法,應由廠商出具切結書,確認所採用方法與公告檢驗方法分
析結果一致。
二、自102年度起,魚油、紅麴產品申請第二軌查驗登記之案件,凡經書面審查結果符合規格標準者,
即可通知申請商將產品送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依公告方法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