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 衛生署提出管理食品中含苯駢芘之作業指引

 

2013/01/03

發佈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前於101年11月14日召開專家諮議會議,依該次會議所提出之決議,針對食品產業之製程及品管,訂定降低食品中含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以下簡稱PAHs)之作業指引草案,並優先針對苯駢芘(Benzo[a]pyrene,以下簡稱BaP)提出監測指標值,供食品產業自主品管之參考。該草案將函文各食品相關公學協會及公布於該局網站,提供30天之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
食品藥物管理局係邀集包括食品衛生安全、醫界、毒物、藥理、公衛等領域專家共15人,討論我國對食品中含有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之管理策略。該次會議討論重要結論如下:
1.建議可優先針對食品產業之製程及品管訂定降低PAHs含量之作業指引,提供食品產業自訂預防或改善產品因加工製程產生微量PAHs之操作規範,並提出品管監測指標及行動準則供業者參考。
2.經國內外健康風險評估資訊顯示,目前尚無訂定食品中PAHs限量標準之必要。
3.建議持續辦理食品中PAHs含量調查,特別優先調查煙燻食品。
4.建議加強民眾之教育宣導。
由於食品經正常之乾燥、燒烤或煙燻等加工過程,均可能產生微量之PAHs,國際上是以苯駢芘為PAHs污染物質之指標。苯駢芘雖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列為一級致癌物,惟目前國際間並沒有確切的研究證實經過攝食暴露苯駢芘會直接導致人類癌症,苯駢芘於人體中可經代謝而排出,於動物試驗中顯示兩週內會排除,代謝率非常高;美國過去曾針對消防隊員進行體內PAHs含量之臨床試驗,結果顯示人體內白血球因苯駢芘而導致之感染是具有可逆性的。實際上,人體透過污染空氣吸入而暴露PAHs之風險遠大於經由食物之暴露。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參採各界對作業指引草案之意見,作為未來擬定相關政策之參考,一切仍以保障食品安全、維護民眾健康為目標,以科學評估為基準。

詳情請參閱衛生署網站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8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