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2月份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檢驗結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署 – 2014年04月24日
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與衛生局聯合分工,執行103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2月份共計檢驗農產品143件,結果有126件符合規定(合格率88.1%),有17件蔬果與規定不符。不合格農產品已立即通知衛生局於抽驗地點查明並追查來源通知農政單位,依法進行後續處理,檢出情形及抽驗地點詳如附表。
食藥署訂定食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行政上之管制點,並不是會造成健康危害之臨界點。對於不合格農產品,抽驗廠商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外,該農產品應予沒入銷毀。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之監測。
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請農友於栽種蔬菜水果施用農藥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薦的方式使用農藥。食藥署建議民眾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以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蔬菜清洗時,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之後再沖洗二至三遍;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均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
民眾如欲選購CAS、產銷履歷、吉園圃農產品,可自行進入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之『CAS廠商及產品查詢』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之『履歷商品購買資訊』,或農糧署吉園圃安全蔬果資訊網之『安全蔬果那裡買』,取得相關資訊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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