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國立臺灣大學食品科技館四樓演講廳
講題I:以高等教育角度切入台灣食品安全之強化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黃司長雯玲
講題II:台灣食品法規經過三次重大修法之改變與業者該如何因應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專門委員朝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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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執行邊境查驗。隨著進口食品種類日益多樣化,民眾逐漸依賴進口食品,食藥署在基隆港、桃園機場、台中港及高雄港設有辦事處,辦理所有輸入食品之邊境查驗,自100年起收回自辦邊境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以來,每年度查驗批數均呈現成長趨勢,103年度查驗累積已達約60萬批食品及相關產品。……﹝繼續閱讀﹞ |
年節將至,民眾外帶年菜或網購應節食品,已漸成趨勢。為保障民眾郵購買賣食品或餐飲服務之權益,衛生福利部已於103年9月5日發布「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直接檢視食品或餐飲服務,……﹝繼續閱讀﹞ |